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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4.3智者奥尔姆院院长杨万明重回最高法任副院长

网络整理 2018-06-23 本地信息
(原标题:任职法院系统35年北京高院院长杨万明重回最高法任副院长)

杨万明。图/首都律师

担任北京市高院院长两年多后,杨万明再次回到最高法院。

全国人大官网今日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任免名单显示,任命杨万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职法院系统35年,曾任刑庭庭长有多年死刑复核经验

今年57岁的杨万明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1983年完成学业后便进入最高法院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1983年至1992年间,杨万明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先后任大大员、助理审判员。1992年至2000年,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社任总编辑助理、副社长。

此后,杨万明又回到审判一线,2002年起担任最高法刑二庭副庭长,此后的13年中,杨万明先后担任过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二、四庭的领导职务。

2016年1月28日,当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职最高法院期间,他既管辖过省市区普通刑事案件审判复核,也负责过危害国家安全、职务犯罪、涉外涉港澳台犯罪等案件,在刑事审判方面经验丰富。

此外,杨万明还有着多年的死刑复核经验,据2006年《南方周末》报道,时任最高法刑四庭庭长的杨万明曾在最高人民法院搭建的死刑复核团队中。

关注冤假错案防范,呼吁刑事审判中要重视证据规则

从事多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杨万明格外关注冤假错案纠错工作及防范机制建立。

据《法治周末》报道,2014年12月23日,在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期评估总结会议时,杨万明就“呼格案”在会上谈到,要以坚决果断的态度依法纠正“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并从错案中深刻汲取教训,把冤案有错必纠作为各级法院的基本工作要求。

在此次会议上他还强调,各级法院应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强化证据审查,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无辜者不受刑事追究。

南都记者了解到,冤假错案产生的一大原因是对证据规则使用缺乏统一性。早在2002年,杨万明就曾在证据学论坛上发表过文章《生杀予夺事能不谨慎哉——谈刑事认证标准》,通过分析在2000年被平反的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原民警杜培武杀人案等两起冤案,呼吁刑事审判中要重视证据规则。

今年5月25日,杨万明以北京市高院院长身份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时发言再次谈及“非法证据排除”及防范冤假错案。

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专门制定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杨万明认为,这对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有重要意义。

他还表示,要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改革要以公正审判为宗旨,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标志,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重视法官权益保障,为公正司法的干警“撑腰”

此前,北京马彩云法官等多起法官遇害事件,引发人们对法官权益保障尤其是人身保障的高度关注。

杨万明在去年两会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介绍,为加大法官权益保障,北京法院建立了干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保障法官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严重妨碍审判活动、故意危害司法人员及近亲属人身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保护干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建立法官、司法警察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安全履责。

在相关机构建设方面,杨万明介绍,2017年2月份北京法院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将履行职责,结合北京实际强化具体措施,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警负责,为公正司法的干警“撑腰”。

察时局关注到,北京政法系统近年来也有不少干部调任至中央单位任职。

例如,2011年12月,北京市高院副院长贺荣调任最高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并于2013年10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15年12月27日,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希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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