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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昆明将停止“非标”电林更新蒋梦婕散步动车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电动车|新国标

网络整理 2019-04-02 最新信息

4月15日起,由工信部等4部门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购买和使用将迎来新的变化,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购买电动自行车和按照规定上路,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示,要注意购买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整完善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消费者应主动关注了解新国标和昆明市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公告》,确保4月15日之后所购电动自行车符合新国标。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示目录内或属昆明市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产品,才能办理注册登记。

已经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应了解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后,按规定可以在公安机关禁止通行区域以外的道路行驶,且自今年4月15日起过渡期为4年,过渡期满不得上道路行驶。按照昆明市相关通告要求,“非标”电动车注册登记工作将于今年4月14日结束。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操作使用,不私自改装电动车、更换大功率电池,不违规停放电动车,不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进行非法载客非法营运,增强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 

最后,市消协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向商家索要发票等相关凭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作为维权依据。(昆明日报 记者郭曼)

Tags:电动自行车   电动车   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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